转达中宣部的英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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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了信息产业部门的备案,但是现在又要求通过重庆市网监的备案。我想问:是不是信息产业部门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违法反动信息无能为力所以还要通过当地网监审查。如果是,那么还要信息产业部门的备案干什么,如果不是,那重庆市网监为何要求再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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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履行网站备案与服务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与用户:

近期,国家公安部、中宣部等相关10部委联合布置启动了2008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涉性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各级电信运营企业加强业务管理。我公司根据重庆市通管局、重庆市网监、重庆市电信公司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凡在我公司IDC机房服务器上开设网站的,必须在信息产业部、重庆市网监2个网站上完成备案手续。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如未完成相关手续的,我公司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关闭网站服务器,直至完成备案手续并经重庆电信审核通过后方能开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附:信产部备案网站网址:www.miibeian.gov.cn

重庆网监备案网站网址:www.cqnet110.gov.cn

二、
在本通知发出5日内,请对服务器上所开服务与内容进行全面自纠自查工作,严把信息安全关。

三、
在自检工作完成后,若在服务器上发现有害信息或收到有害信息投诉的,公司根据重庆网监、重庆电信要求,将对服务器进行关停,并做出封网三天的处理。若再次发生,除按照主管部门与公司相关要求严格处理外,服务器将永久封停。

为保证您网站的正常使用,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请各位合作伙伴与用户及时进行长期的自检自纠与备案工作。

谢谢合作与支持!

重庆电信/重庆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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